中证协拟出台券商发行承销新规:统一注册制各板发行承销规则******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就全面注册制下券商的发行承销,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起草了新规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为适应全面实施注册制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行承销行为,落实承销商责任,制定形成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承销规则》”),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起草的《承销规则》,对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多项规则进行了整合优化。
总体来看,《承销规则》共六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自律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二是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三是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四是切实加强自律管理。
“《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二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中证协指出。
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
在路演推介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路演推介过程中的推介方式、推介范围。
《承销规则》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与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路演推介,介绍公司、行业基本情况,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公开信息披露范围。
二是明确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推介的具体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帮助网下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盈利预测和估值情况。
三是规定主承销商聘请律师的相关要求。《承销规则》明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参与网下发行与承销全程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强调发行人对外宣传资料的口径,包括宣传材料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不允许透露公开资料以外的信息、不允许存在夸张性描述等。主承销商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培训总结,并督促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等。
进一步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
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的核查要求,规范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场所及管理的要求。
二是规定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履行职责程序,细化配售原则的制定要求以及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等出具承诺函的核查要求。
三是细化关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主承销商义务,规范配售行为,督促其加强配售过程管理。
两方面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明确六项报告内容
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两方面再明确。
一是明确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具体要求。
具体而言,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盈利预测、发行人分析、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募投项目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如有)、风险提示六个部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给出估值分析结论,并细化了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二是对报告的提供方式、撰写原则、内部制度、证券分析师行为等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报告独立性、专业性、实用性,引导其发挥定价引导作用。
四方面强化自律管理,协会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
在自律管理方面,《承销规则》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明确承销商应当向协会报送路演推介活动的初步方案、发行承销总结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报告(如有)、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总结情况,加强承销商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环节管理,落实承销商责任。
二是中证协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督促承销商履职尽责,并向行业积极推广发行与承销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
三是明确承销商存档备查的承销资料要求与协会现场检查事项,加强自律检查标准管理。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净化行业生态。
《承销规则》起草沿“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等两思路
对于《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中证协表示,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
其中,明确承销商路演推介相关要求,细化发行与配售等规定,明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撰写、提供方式、相关制度等要求,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促进形成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行为。此外,引导承销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承销业务收费。
“另一方面,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适用本规则,并作出差异化安排。”中证协进一步指出。
高清大图|里程碑意义的峰会,共创中阿、中海关系美好未来******
当地时间12月9日,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在沙特首都利雅得举行。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面向阿拉伯世界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外交行动。中阿领导人共聚一堂,共商中阿关系发展大计,共绘未来合作蓝图,共创中阿战略伙伴关系美好未来。
携手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
当天下午,位于利雅得的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国际会议中心会议厅内气氛友好热烈。21个阿盟国家领导人以及阿盟秘书长盖特等国际组织负责人出席峰会。
当地时间12月9日下午,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在沙特首都利雅得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沙特王储兼首相穆罕默德、埃及总统塞西等21个阿盟国家领导人以及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长盖特等国际组织负责人出席峰会。新华社记者谢环驰摄习近平在主旨讲话中这样总结源远流长的中阿友好交往凝聚成的中阿友好精神:“守望相助、平等互利、包容互鉴”。他指出,守望相助是中阿友好的鲜明特征,平等互利是中阿友好的不竭动力,包容互鉴是中阿友好的价值取向。
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中东地区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化。习近平主席从四个方面强调构建更加紧密的中阿命运共同体:我们要坚持独立自主,维护共同利益;我们要聚焦经济发展,促进合作共赢;我们要维护地区和平,实现共同安全;我们要加强文明交流,增进理解信任。
习近平提出中阿务实合作“八大共同行动”,涵盖支持发展、粮食安全、卫生健康、绿色创新、能源安全、文明对话、青年成才、安全稳定8个领域。
与会阿方领导人积极呼应习近平发表的重要讲话以及提出的“八大共同行动”。
当地时间12月9日下午,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在沙特首都利雅得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峰会并发表题为《弘扬中阿友好精神 携手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的主旨讲话。新华社发习近平主席指出,此次峰会上,中阿双方一致同意全力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这是中阿关系划时代的里程碑。中方愿以此为新起点,同阿方一道,弘扬中阿友好精神,开辟中阿合作更广阔前景,开创中阿关系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峰会发表了《首届中阿峰会利雅得宣言》,还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国家全面合作规划纲要》以及《深化面向和平发展的中阿战略伙伴关系文件》。
共同开创中海关系美好未来
中阿峰会前,首届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举行。峰会决定,建立并加强中海战略伙伴关系。
当地时间12月9日下午,首届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在利雅得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沙特王储兼首相穆罕默德、卡塔尔埃米尔塔米姆、巴林国王哈马德、科威特王储米沙勒、阿曼副首相法赫德、阿联酋富查伊拉酋长沙尔基、海合会秘书长纳伊夫出席峰会。新华社记者谢环驰摄习近平在主旨讲话中强调,中方高度赞赏海合会国家团结自强,推动海合会成为中东海湾最具活力的地区组织。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我们要赓续中海友好传统,以中海战略伙伴关系为契机,充实中海关系战略内涵。
包括四个方面——做共促团结的伙伴,不断夯实政治互信,坚定支持彼此核心利益;做共谋发展的伙伴,加强发展战略对接,发挥互补优势,培育发展动能;做共筑安全的伙伴;做共兴文明的伙伴,增进民心相通,丰富人文交流,借鉴彼此优秀文化成果,弘扬东方文明深厚精髓,为人类文明发展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当地时间12月9日下午,首届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在利雅得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峰会并发表题为《继往开来,携手奋进 共同开创中海关系美好未来》的主旨讲话。新华社发习近平强调,未来3到5年,中国愿同海合会国家在以下重点合作领域作出努力:构建能源立体合作新格局,推动金融投资合作新进展,拓展创新科技合作新领域,实现航天太空合作新突破,打造语言文化合作新亮点。
沙特王储兼首相穆罕默德表示,海合会国家都希望加强对华合作,希望通过此次峰会规划未来海中合作重点领域,开辟海中关系新篇章。
其他与会海方领导人高度评价海中关系和首届海中峰会,都认为首届海中峰会是海中关系史上的一次盛会,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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