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陈刚任青海省委书记******
新华网西宁1月3日电 日前,中央对青海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进行了调整。陈刚同志任青海省委委员、常委、书记,信长星同志不再担任青海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1月3日,青海省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徐启方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青海省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陈刚同志1965年4月出生,江苏高邮人。曾任中国贸促会北京市分会党组书记、主任,朝阳区区长、区委书记,2012年7月后任北京市委常委,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长,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省委副书记,2020年12月任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2021年2月任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是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二十届中央委员。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家东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家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家东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副书记、林芝地区行政公署常务副专员,福建省宁德市委副书记、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福建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福建省漳州市委书记,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共同侵吞国有财产,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