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全国台联会长郑建闽:为台胞谋福祉,为两岸谋发展,为祖国谋统一******
中新社北京12月15日电 题:全国台联会长郑建闽:为台胞谋福祉,为两岸谋发展,为祖国谋统一
作者 朱贺
“我和新一届理事会将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继承台湾同胞爱国爱乡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乡情亲情优势,为台胞谋福祉,为两岸谋发展,为祖国谋统一。”14日,新任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郑建闽在北京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第十一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当天闭幕。会议期间召开了全国台联第十一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由42人组成的全国台联第十一届常务理事会,郑建闽当选会长。
成立于1981年的全国台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台湾各族同胞的爱国民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台湾同胞的桥梁和纽带。
郑建闽说,全国台联成立40多年来,一代又一代台联人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广泛联谊、服务、团结台胞乡亲,励精图治、接续奋斗,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贡献智慧力量,“是充满亲和力、凝聚力和感召力的‘台胞之家’”。
“我长期在福建工作。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是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在服务祖国统一大业中承担着特有的历史使命。”郑建闽从2012年起担任台盟福建省委会主委,现又肩负起全国台联会长的重任,他说,“能够为促进祖国统一竭智尽力,是我一生的光荣与责任。”
郑建闽表示,中共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提出新征程上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的目标要求,阐明对台工作的基本方针、原则立场、重要举措,划出红线底线,展现反对外来干涉和反对“台独”分裂的坚定决心,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的必胜信心,为台湾同胞谋福祉的不变初心,“是我们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做好对台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谈及未来五年的工作,郑建闽指出,全国台联将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和党中央对台工作决策部署,锚定使命任务,找准性质定位,发挥特点优势,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把党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广大台湾同胞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祖国统一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持续不断地交朋友、建渠道、搭平台、促合作,不断拉近两岸同胞的心灵距离,广泛汇聚促进祖国统一的强大正能量,积极致力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
说起两岸关系的未来,郑建闽满怀信心和期待。他表示,解决台湾问题的主动权主导权始终掌握在祖国大陆这一边,祖国完全统一一定要实现,也一定能够实现。他呼吁两岸同胞携起手来,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出发,矢志坚守追求统一、支持统一、捍卫统一的民族大义,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行径,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
“感谢居住在祖国大陆台胞乡亲的信任和重托,选举我担任全国台联会长,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郑建闽表示,全国台联新一届理事会将进一步发挥“台胞之家”乡情亲情优势,携手广大台胞乡亲,为共创祖国统一、民族复兴的美好未来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完)